一、项目名称:******建设局乡镇政府驻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项目
二、采购编号:清采磋商-2024-4
三、采购公告发布日期:2024年3月14日
四、评审日期:2024年3月27日
五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
六、成交情况:
包号 | 采购内容 | 供应商名称 | 地址 | 成交金额(元) |
E******80D******001 | 第一标段:韩村镇、大流乡、六塔乡、巩营乡、纸房乡、双庙乡、大屯乡、阳卲镇八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 | ******有限公司 |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、尚德街北永和.龙子湖中央广场B座917室 | ******.00 |
E******80D******002 | 第二标段 :高堡乡、古城乡、马村乡、仙庄镇、瓦屋头镇五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站运营维护 | ******有限公司 | 林州市采桑行政街37号 | 576000.00 |
七、磋商小组名单:宋刚刚、姬树霞、孟财政(采购人代表)
八、招标代理服务费:
采购代理机构参照《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》豫招协【2023】002号文执行,向中标、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:A包:18463.20元;B包:10792元。
九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:
本成交公告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》、《濮阳市政府采购网》、《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》上发布。
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(2024年3月29日)。
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,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(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)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,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(原件)及本人身份证(原件)一并提交(邮寄、传真件等不予受理),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。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。
十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:
采购人: ******建设局
地址:河南省清丰县春晖路28号
联系人:孙振彪
联系方式:******
采购代理机构:******有限公司
联 系 人:王乐
电 话:******
地 址:******街道高峰社区华荣路33号亿康商务大厦A栋150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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